2006年11月13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虚开过磅单 贪污公家钱
周莹 张新刚

  开化县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汪连新、郑霞犯贪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
  汪连新的哥哥汪建新是做煤生意的个体户,郑霞是汪建新的女朋友。本来做做煤生意,一家人也生活得其乐融融,但汪建新却要去找一条更快捷的赚钱方法。汪建新与衢州市华大实业公司火力发电厂的赖知军、胡志鹏等人密谋,利用虚开过磅单的方法侵吞公款。由汪建新从过磅房偷出空白过磅单,交给郑霞填写,然后汪建新指使其弟弟汪连新将填好的虚假过磅单交给胡志鹏汇总入账。汪建新还与开化县煤矿水泥厂的程礼新合谋,利用同样的方法侵吞公款。据统计,郑霞、汪连新等人共开出虚假过磅单500多张,虚开原煤7000多吨,侵吞公款达131余万元。
  案发后,衢州市中级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汪建新、胡志鹏、程礼新等人有期徒刑6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今年4月,汪连新、郑霞分别到开化县检察院反贪局投案自首。听完一审宣判,已怀有身孕的郑霞对自己当初的行为深感后悔。